各二级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总体方案》)《四川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》等文件有关要求,启动2025年校级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试点目标
坚持问题导向、重点突破,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基础好、能担当、敢创新的二级学院先行先试、示范引领,大胆探索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改革的有效路径,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,推动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实现新突破。
二、申报对象
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申报主体为二级单位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鼓励多个二级单位开展联合申报。
本次申报不设选题指南,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基础和改革需要确定具体试点题目,学校将根据改革成效给予经费支持。
三、试点要求
1.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应区分于教学改革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。试点单位结合自身实际,以明确1个主干学科、建设1个以上专业学位、建强1个以上核心专业、服务1个以上主导产业、对接1个以上产业园区为目标开展学科专业调整优化改革。
2.精准对接科技城“4+8+1”产业需求,深耕涪江流域文化遗产保护与基层治理研究等重点领域,增强学科专业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响应度和支撑力,遵循教育规律,积极探索学科专业调整优化的新路径和新方法,着力在二级单位层面形成有特色、能复制、可推广的学科专业建设改革实践成果。
3.各试点单位应认真做好改革试点的方案规划和路径设计,在人力、物力、时间等方面做出合理安排,并积极组织实施,确保试点有实效。
四、考核安排
1.成果形式:典型案例(格式参见附件1),内容应包含试点项目解决的核心问题、主要举措,在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教育效益和社会影响等,字数6000字左右,具有较强的学理性、创新性、逻辑性,符合基本学术规范,未经公开发表或交流的成果须同时提交查重证明,重复率不超过15%。
2.学校对试点项目进行不定期督查调研。督查内容包括:试点项目改革措施是否落实、进展是否顺利,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是否进行研究和讨论;对改革实践中涌现的新思路、新成果是否予以总结等。凡发现未启动和开展改革试点的,不具备完成改革任务条件或能力的,风险过大或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等问题,已无法继续进行的项目予以取消。
3.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年度考核,评审合格的项目拨付相应项目资金;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发表的案例免审。
五、时间安排
1.申报:申报单位于5月15日前将《绵阳师范学院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申报书》(附件2)(纸质版1份)报送至发展规划处,同时发送电子版。
2.立项:学校于5月完成项目评审、立项工作。
3.考核:所有改革试点于11月中旬提交项目成果及相应支撑材料,学校组织年度考核。
联系人:黄老师,电话:15881429421(620843),邮箱:451843670@qq.com。地址: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(知行楼620室)。